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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宁 晋 · 江熙
 出处:全晋文
往因礼亲,反因礼疏,何嫌顿尽乎?
未若相遗于江湖,既还宜各反服也(《通典》九十六,范宁云,甲无子,取乙为后,甲晚自生子,乙归本家,后甲终,必当有服,江熙难。)
论语义疏叙 南梁 · 皇侃
 出处:全梁文卷六十五
《论语通》曰:《论语》者,是孔子没后七十弟子之门徒,共所撰录也。
夫圣人应世,事迹多端,随感而起,故为教不一,或负扆御众,服龙衮于庙堂之上;
或南面聚徒,衣缝掖于黉校之中,但圣师孔子,符应颓周,生鲁长宋,游历诸国,以鲁哀公十一年冬,从卫反鲁,删诗定礼于洙泗之间,门徒三千人,达者七十有二。
但圣人虽异,人者神明,而同人者五情,五情既同,则朽没之期亦等,故叹发吾衰,悲因逝水,托梦两楹,寄歌颓坏。
至哀公十六年,哲人其萎,徂背之后,过隙区驻。
门人痛大山长毁,梁木永摧,隐几非昔,离索行泪,微言一绝,景行莫书。
于是弟子佥陈往训,各记旧闻,撰为此书,成而实录。
上以尊仰圣师,下则垂轨万代,既方为世典,不可无名。
然名书之法,必据体以立称,犹如以孝为体者,则谓之《孝经》,以庄敬为体者,则谓之《礼记》。
然此书之体,适会多途,皆夫子平生应机作教,事无常准,或与时君抗厉,或共弟子抑扬,或自显示物,或混迹齐凡,问同答异,言近意深,《诗》《书》互错综,典诰相纷纭,义既不定于一方,名故难求乎诸类,因题《论语》两字,以为此书之名也。
但先儒后学,解释不同,凡通此论字,大判有三途第一,舍字制音,呼之为偷。
一舍音依字,而号曰论,一云伦论二称,义无异也。
第一舍字从音为伦说者,乃众的可见者,不出四家,一云伦者次也。
言此书事义相生,首末相次也,二云伦者理也。
言此书之中,蕴含万理也,三云伦者纶也,言此书经纶今古也,四云伦者轮也,言此书义旨周备,圆转无穷,如车之轮也,第二舍音依字为论者,言此书出自门徒,必先详论,人人佥允,然后乃记,记必已论,故曰论也。
第三,云伦、论无异者,盖是楚夏音殊、南北语异耳。
南人呼伦事为论事,北士呼论事为伦事,音字虽不同,而义趣,犹一也。
侃案三途之说,皆有道理,但南北语异如何,似未详师说,不取,今亦舍之,而从音依字。
二途并录,以会成一义。
何者?
今字作论者,明此书之出,不专一人,妙通深远,非论不畅,而音作伦者,明此书义含妙理,经纶今古,自首臻末,轮环不穷,依字则证事立文,取音则理为义,义文两立,理事双该,圆通之教,如或应示,故蔡公为此书为圆通之喻。
云物有大而不普,小而兼通者,譬如巨镜百寻,所照必偏,明珠一寸,鉴包六合,以蔡公斯喻,故言论语小而圆通,有如明珠,诸典大而偏用,譬如巨镜,诚哉是言也,语者,论难答述之谓也。
《毛诗传》云:「直言曰言,论难曰语」。
郑注《周礼》云:「发端曰言,答述为语」。
今案此书,既是论难答述之事,宜以论为其名,故名为《论语》也,然此语是孔子在时所说,而论是孔子没后方论,论在语后,应曰语论,而今不曰语论,而云论语者,其义有二:一则恐后有穿凿之嫌,故以语在论下,急标论在上,示非率尔故也,二则欲现此语,非徒然之说,万代之绳准,所以先论已,以备有圆周之理,理在于事前,故以论居语先也。
又此书遭焚烬,至汉时合壁所得,及口以传授,遂有三本,一曰古论,二曰齐论,三曰托。
既有三本,而篇章亦异,古论分《尧曰》下章子张问更为一篇,合二十一篇,篇次以《乡党》为第二篇,《雍也》为第三篇,内倒错不可具说。
《齐论》题目,与《鲁论》大体不殊,而长有《问王》《知道》二篇,合二十二篇,篇内亦微有异。
《鲁论》有二十篇,即今日所讲者是也。
寻当昔撰录之时,岂有三本之别?
将是编简缺落,口传不同耳。
刘向《别录》云:鲁人所学,谓之《鲁论》,齐人所学,谓之《齐论》,合壁所得,谓之《古论》。
而古论为孔安国所注,无其传学者,《齐论》为琅邪王卿等所学,《鲁论》为太子太傅夏侯胜、及前将军萧望之少傅夏侯建等所学,以此教授于侯王也。
晚有安昌侯张禹学《鲁论》,兼讲齐说,择善而从之,号曰《张侯论》,为世所贵。
至汉顺帝时,有南郡太守扶风马融字季长建安中大司农北海郑玄字康成,又就鲁论篇章,改齐验古,为之注解。
鸿胪卿吴郡苞咸字子良,又有周氏不悉其名,至魏司空颍川陈群字长文太常东海王肃字子雍博士敦煌周生烈,皆为义说。
魏末,吏部尚书南阳何晏字平叔,因鲁论集季长等七家,又采古论孔注,又自下己意,即世所重者,今日所讲,即是《鲁论》,为张侯所学何晏所集者也。
太保河东卫瓘字伯玉,晋中书令兰陵缪播字宣则广陵太守高平栾肇字永初黄门郎颍川郭象字子玄司徒济阳蔡谟字道明晋江夏太守陈国袁宏字叔度著作郎阳江淳字思俊,抚军长史蔡系字子叔,晋中书郎江夏李充字宏度廷尉太原孙绰字兴公散骑常侍陈留周环字道夷,晋中书令颍阳范宁字武子,晋中书令琅邪王珉字季瑛:右十三家江熙太和所集。
侃今之讲,先通何集,若江集中诸人有可采者,亦附而申之。
其又别有通儒解释,于何集无好者,亦引取为说,以示广闻也。
然《论语》之书,包于五代二帝三王,自尧至周,凡一百四十人,而孔子弟子不在其数,孔子弟子有二十七人,见于《论语》也,而古史改则云三十人,谓林放、澹台灭明、阳虎亦是弟子数也(《论语义疏》日本国本)
石源计义甫川上楼说 南宋 · 魏了翁
 出处:全宋文卷七○九七、《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卷四一
安仁义甫并川筑楼,余友郭方叔榜以「川上」,而属了翁书之。
或谓义甫曰:「子知川上之义乎?
『人非山立,俯仰而过,临川兴怀慨然』,此江熙之言也。
『川流不舍,年逝不停,时已晏矣,道犹不兴』,此孙绰之言也。
今以子之年盛气强,而为是昔日叹老之语也,何居」?
义甫以告,了翁曰:嘻,圣人之叹果若是之卑卑邪!
历千有馀年而经生、学士谩不省此为何事,以、绰也而犹不免,是可叹矣夫!
今夫太极本然之妙,动静所乘之机,荡摩屈信为春秋冬夏,升降上下为日月星辰,感遇结聚为风雨霜露,接人之耳目,切人之肌骨,所以告晓于人亦不翅口教而面命者矣,然而流行著见、至近而易知,则宜莫如水。
盖一者有生之最先,而水根焉,阳实在中,而为物不贰,斯能行尚往功,以无一息之间。
故圣人于此又慨然有感于「逝者如斯」之义,其所以发明天德之健、圣心之纯,亦无复斯蕴矣。
徐子谓仲尼亟称于水者盖以此。
然「亟」云者,窃意圣人以此义最大,又尝不一言之,而门人仅载其一焉。
《家语》、荀卿、戴德诸书,记孔子、子贡答问之语,亦谓君子见大水必观。
使其不过论死生昼夜之理,而于道体之运因无所发也,则胡为其必观也?
孔子而后,惟孟子独能推明此义,为源泉观水之说,而秦汉而下则无传焉。
吕不韦谓水泉东流、日夜不休为天道之圜,似不为无见者,然语焉而不详。
至晋人张景阳为诗,则曰「川上之叹逝,前脩以自勖」,盖词人之近理者。
然其意固谓「人生瀛海内,忽如鸟过目」,则亦、绰之流耳。
近世苏长公又谓「逝者如斯而未尝往也」,其说则已卓出诸儒之上。
然传《鲁论》也,乃犹以死生昼夜为说,则不知所谓「未尝往」者果为何说。
此非晚学之所能谕焉,惟二程先生以后,乃始一洗而空之。
其说曰:「此见圣人之心纯亦不已,乃天德也」。
又曰:「此道体也,天运而不已,水流而不息,物生而不穷」。
呜呼!
自是说之行也,天下学士始知死生昼夜之说为知形而下者之一端,而叹川、取水、放海、观澜,凡皆孔、孟氏所以示人之切近者,人惟由于动中为大化密移而莫之觉。
有能于此观象得意而有诸己焉,瞬存息养,毫积累推,隐微之不欺而参倚之必见,则循是以往,亹亹无间,殆将有月异而岁不同者,引而至于与天地相似无难也。
了翁非曰能之,而粗有闻于此,傥义甫以为然,则试为大书而附此说于其后,以谂同志,相与共学焉。
几铭 中唐 · 权德舆
四言诗 出处:全唐文卷四百九十五
太和熙熙,酌而用之。
旁魄变化,皆生乎几。
上合乾道,万物阴骘。
下为人纪,百工咸秩。
游泳虚无,合体浑区。
乃卷乃舒,与偫有居。
冲用为工,方寸为炉。
周行不殆,造物可侔。
一以制动,寡以理众。
或行其道,或藏其用。
盘桓利贞,得时大行。
燮赞裁成,粲然文明。
舒亘八极,藏之无形。
山川出云,元气冥冥。
故曰知几其神,孔父周文。
去圣远矣,时无其人。
见几而作,造形斯悟。
蘧生可卷,颜子殆庶。
物至知之,节宣好恶。
无愆五事,无汨百度。
静之如渊,运之如环。
得丧纠纆,相望其閒。
不见其眹,莫知其然。
审而用之,吾道常全。
世子蒯聩(二) 北宋 · 孙复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二四、《历代名贤确论》卷二○
《春秋》既正蒯聩世子之名,而左氏、公羊氏、谷梁氏传之,俱无一言解经称世子之义。
夫传,所以解经也,传而不解,安用传为?
江熙注《谷梁》曰:「齐景公废世子世子还国,书『篡』。
灵公蒯聩立辄,则蒯聩不得复称曩日之世子也。
蒯聩世子,则灵公不命辄审矣。
此矛楯之喻。
然则从王父之言,传似失矣。
经云『纳卫世子』、『郑世子忽复归于郑』。
世子,明正也。
明正则拒之者非耶」?
愚谓蒯聩世子之义,传既失之,亦未为得也。
蒯聩有杀母之罪,当绝。
当绝则不得为嗣,故经称「纳卫世子」。
纳者,篡辞也,此则蒯聩还亦书「篡」,非独齐世子还而书「篡」也。
蒯聩犹称曩日之世子者,乃孔子正其名而书之尔,非为灵公不命辄而书之也。
安得谓「称蒯聩世子,则灵公不命辄审矣」哉?
又忽称世子者,与蒯聩异矣。
郑忽之出奔也,非得罪而见逐也,盖以庄公既卒,郑忽当嗣,为宋人执祭仲以立突,篡而失国也。
况乎突之篡者,兄弟也;
辄之拒蒯聩者,父子也。
是故之出奔也,书曰:「郑出奔卫」。
世子者,讥不能制其弟突,以失国也。
及乎还也,书曰:「郑世子复归于郑」。
世子者,善其能反正于郑也。
蒯聩则不然。
蒯聩之出奔也,书曰:「卫世子蒯聩出奔宋」。
及乎还也,书「晋赵鞅帅师纳卫世子蒯聩于戚」。
出奔与纳,俱称世子者,明蒯聩正嫡当嗣,辄不得拒也。
由是言之,则安得引郑世子忽以解蒯聩世子之义哉?
则知世之说者,不能辨传嗣立嫡之道者,由三传失之于前,说者惑之于后也。
改葬服议818年 中唐 · 韩愈
 出处:全唐文卷五百五十 创作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经曰。
改葬缌。
春秋谷梁传亦曰。
改葬之礼缌。
举下缅也。
此皆谓子之于父母。
其他则皆无服。
何以识其必然。
经次五等之服。
小功之下。
然后著改葬之制。
更无轻重之差。
以此知惟记其最亲者。
其他无服。
则不记也。
若主人当服斩衰。
其馀亲各服其服。
则经亦言之。
不当惟云缌也。
传称举下缅者。
缅犹远也。
下谓服之最轻者也。
以其远。
故其服轻也。
江熙曰。
礼。
天子诸侯易服而葬。
以为交于神明者。
不可以纯凶。
况其缅者乎。
是故改葬之礼。
其服惟轻。
以此而言。
则亦明矣。
卫司徒文子改葬其叔父。
问服于子思
子思曰。
礼父母改葬缌。
既葬而除之。
不忍无服送至亲也。
非父母无服。
无服则吊服而加麻。
此又其著者也。
文子又曰。
丧服既除。
然后乃葬。
则其服何服。
子思曰。
三年之丧未葬。
服不变。
除何有焉。
然则改葬与未葬者有异矣。
古者诸侯五月而葬。
大夫三月而葬。
士逾月。
无故。
未有过时而不葬者也。
过时而不葬。
谓之不能葬。
春秋讥之。
若有故而未葬。
虽出三年。
子之服不变。
此孝子之所以著其情。
先王之所以必其时之道也。
虽有其文。
未有著其人者。
以是知其至少也。
改葬者为山崩水涌。
毁其墓。
及葬而礼不备者。
文王之葬王季
以水齧其墓。
鲁隐公之葬惠公
以有宋师。
太子少。
葬故有阙之类是也。
丧事有进而无退。
有易以轻服。
无加以重服。
殡于堂则谓之殡。
瘗于野则谓之葬。
近代已来。
事与古异。
或游或仕。
在千里之外。
子幼妻稚。
而不能自还。
甚者拘以阴阳畏忌。
遂葬于其土。
及其反葬也。
远者或至数十年。
近者亦出三年。
其吉服而从于事也久矣。
又安可取未葬不变服之例。
而反为之重服欤。
在丧葬。
犹宜易以轻服。
况既远而反纯凶以葬乎。
若果重服。
是所谓未可除而除。
不当重而更重也。
或曰。
丧与其易也宁戚
虽重服。
不亦可乎。
曰。
不然。
易之
则易固不如矣。
虽然。
未若合礼之为懿也。
俭之与奢。
则俭固愈于奢矣。
虽然。
未若合礼之为懿也。
过犹不及。
其此类之谓乎。
或曰。
经称改葬缌。
而不著其月数。
则似三月而后除也。
子思之对文子
则曰既葬而除之。
今宜如何。
曰。
自启殡至于既葬。
而三月。
则除之。
未三月。
则服以终三月也。
曰。
妻为夫何如。
曰。
如子。
吊服而加麻则何如。
曰。
今之吊服
犹古之吊服也。
论语答问 答何希深卫辄之问 宋 · 王之望
 出处:全宋文卷四三六九、《汉滨集》卷三
卫辄之事,古今之论多矣。
孔子作《春秋》定天下之邪正,以断天下之疑,使乱臣贼子知惧,于此正宜大书屡书,使深切著明,以为万世之法。
然其辞漠然无所惩劝,且入其国而不避孔子出公八年自陈入九年鲁人招之,始自卫反鲁。),享其养而不却,曼姑围戚而不贬,子路死悝而不罪,则是孔子不以之立为非明矣。
《公羊》曰:「蒯聩为无道,鲁公蒯聩而立可以立乎?
曰:可。
以王父命辞父命,是父之行乎子也;
以王事辞家事,是上之行乎下也」。
此议最为通论。
今人有子不肖而逃,幸而有孙焉,其祖付之物,曰:「父来勿与也」。
父至而欲取之,子当与父乎?
当守祖之命而不与乎?
与之则非徒己违王父命,而亦使其父违父命,父子之道废矣;
不与则非徒己得所以尊祖,而父亦得所以尊父,父子之道两得焉。
范宁称《谷梁》以卫辄拒父为尊祖伤教害义,不可彊通者,特为不当拒其父命耳,不以为不当立也。
江熙释《谷梁》乃云:「若灵公蒯聩,则经不得复称世子
世子,则灵公未尝命
其从王父之言,传似失之」。
是不然,灵公不命,则必归蒯聩而立之。
不归蒯聩,又不立公子,则是灵公之命也。
其称世子者,诸侯之世子必命于王,蒯聩得罪于灵公而逃,灵公虽不及废犹废也,但未改命于天子耳,故书曰「世子」,非以为当立也。
又引郑世子忽复归于郑为例,非其比矣。
郑忽于复归称世子,则世子为当归,归者无恶之辞也。
蒯聩于纳称世子,则世子为弗当纳,纳者不受之辞也。
《春秋》美恶不嫌同辞。
夫以世子出奔,若非无罪,人孰不欲其归?
今大国兴师以纳之,而国人不受,则其为人可知矣。
书「世子」者,所以正其名而甚其恶也。
若以世子为当立,则世子商臣弑其君,亦为当立乎?
《公羊》云:「齐国夏、卫石曼姑帅师围戚。
国夏曷为与卫曼姑围戚?
伯讨也,曼姑受命于灵公而立,义可以拒之」。
何休释曰:「曼姑无恶文,知得拒蒯聩,于曼姑言得拒之,知之不得拒也」。
然则,之立也为可,独拒父为不可耳。
《公羊》许其立而不许其拒父,是矣。
以拒父为尊祖者,《谷梁》之说也,二传《公羊》为长。
后世曾不分别二事,并而为一,宜其说之不通。
盖自江熙之乱之,而刘原父乃主其说,此有心于辟传之过也。
或曰:「辄既当立而不拒蒯聩,使蒯聩得入,当奈何」?
曰:之既立,当迎其父以归。
曰:「立者王父之命,不敢失坠。
至于尊事之礼,敢不极其优隆」。
蒯聩见容,则父子可以无间。
不幸而必欲得国,则为者弗敢与争,或死或奔,于义皆得废祖之命,罪不在我,所谓父虽不父,子不可以不子者也。
蒯聩而稍有人心,亦必底豫而不至于奸。
此舜之所以谐瞽瞍也,岂可拒其来而不受乎?
或曰:「方孔子在卫,若有问,何以处之」?
曰:子路孔子:「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
子曰:「必也正名乎」。
学者疑孔子得政于卫,必变置其父子,其失圣人之意远矣。
夫有国者父称公,子称世子,名分之正也。
子也而称公,蒯聩父也而称世子,名体不顺,至不可以并居,岂不病哉?
盖亦正其名而已。
正之奈何?
曰:使蒯聩不为卫侯,而为卫侯之父,如赵之主父、汉之太公之类,别为一号以尊之,不亦可乎?
孔子正名之意也。
若必欲变置其位,则是正其实也,非止于名而已
孔子谋人之国,岂若是之疏乎?
或曰:「冉有疑夫子之为卫君子贡设夷齐之问而知其不为,则孔子之不与明矣」。
曰:不然,孔子居卫,踰年而不去,门人之高弟又多仕之,而初无一言非,所以致冉有之疑先儒以为为助。
夫子不为者特不助耳,固不以其立为不当也。
何休谓卫辄之立虽得正法,非义之高者,故孔子不为,此言得之。
武王灭商,夫子犹以为未尽善,于卫辄何助之有?
况当时卫之大臣与其国人皆不愿蒯聩之立,蒯聩得立,置南子于何地?
虽欲逊其父,岂可得乎?
假令贤者处此,亦不过弃国而去,为伯夷、叔齐耳。
伯夷、叔齐非所以责卫辄也。
若欲人人夷、齐,则《春秋》举无全人,虽齐桓、晋文亦当诛绝。
岂特桓、文,武王伐纣而不用伯夷谏,王季夺嫡而不为叔齐之遁,亦皆得罪于圣人矣,而可乎?
孔子、齐之何怨,岂特可施之于,以此而责蒯聩,其孰不曰尤宜?
孔子卫侯父子俱无所为,中立乎其间。
至于卫辄之立,《春秋》无讥焉,则是以王法而正之也。
蒯聩欲弑其母,其子法当并废,灵公尚遵周道,舍诸子而立孙,则蒯聩之罪为至深,而灵公无负于蒯聩
于其祖其父,尊亲惟均,当从其父乎?
当从其祖乎?
当从其有罪者乎?
当从其无负者乎?
议者徒知责卫辄以不逊其父,而不思蒯聩之立为违父之命,则似于义有偏,恐非孔子中庸之意,而失《春秋》所书之法也。
瞽瞍日欲杀舜而贵象,舜从尧命而不从瞽瞍
舜殛鲧而逊禹,禹不敢念父之雠而顺命于舜,则之立尚何讥乎?
愚见如此,未知当否,幸有以正之。